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日-9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一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项目名称:林口县建堂镇西北楞村鲜食玉米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林口县林口经济开发区建业路东繁荣街南
建设单位:林口县建堂镇西北楞村经济合作社
******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林口县建堂镇西北楞村鲜食玉米加工项目的二期工程,在一期项目(林口县建堂镇西北楞村鲜食玉米冷贮(锅炉)项目旁建设。项目用地5357.32m2规划建设鲜食玉米加工厂房一座,包括原料处理间、加工车间,速冻库、内包装材料间等,配套设置换鞋、更衣、洗手消毒间等保障生产卫生的功能空间,另设有调节池一座以满足环保要求,建设速冻玉米加工生产线,年产鲜食玉米2000万棒。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5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大气环境影响措施:施工期采取以下防护措施:①建筑施工单位在施工工地应当设置硬质密闭围挡,并采取抑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等建筑垃圾在场地内临时堆存的应当密闭遮盖。废弃土方要及时清运处理。②在施工期间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对车辆实施清洁、冲洗轮胎。对施工车辆实行限速行驶,运输车辆需用帆布覆盖。③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及施工时间,尽量缩短施工期,避免大风天开挖施工作业。④施工单位尽量选用专业作业车辆,选用优质设备和燃油,加强设备和运输车辆的检修和维护。运营期备用柴油发电机污染物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6297-1996)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GB16297-1996)相关的限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GB14554-93)表1中二级要求。
水环境影响措施:本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排入园区处理厂依托处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表4中三级及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对于黑龙江林口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严于《污水综合排放》(GB8978-1996)限值的项目执行接管。
声环境影响措施:施工期采取①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开敏感时段施工,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②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高噪声施工机械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环境敏感点的一方,同时应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动力机械设备,以避免局部声级过高。对高噪声源采用一定的围护结构对其进行隔声处理。③降低设备声级:设备选型上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固定机械设备采取排气管消音器和隔离发动机振动部件的方法降低噪声。运营期选取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措施,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GB12348-2008)表1中3类声环境功能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措施:施工期①建筑垃圾要求施工单位规范处理,首先将建筑垃圾分类,尽量回收其中尚可利用的部分,对没有利用价值以及不能回填的废弃物应妥善堆放、及时运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地处置。②生活垃圾定期清除,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运营期①玉米皮、玉米须,玉米边角料:采用袋装或桶装方式密闭存储,定期拉运外售作为饲料原料或有机肥原料进行综合利用。②废包装:统一收集,外售给物资回收单位。③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含油废手套:依托一期危险废物贮存库分区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2025年9月2日
来源:牡丹江市林口生态环境局
撰稿:林绍华
校对:曲明亮
一审:相薇
二审:张祥玉
三审:江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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