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路面改造工程项目检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0000G******1001
本招标项目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路面改造工程已由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以《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205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204号)、《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路面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黑交发[2024]20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人民政府筹集,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
(1)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二级公路,全长16.101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143216平方米,拆除重建涵洞9道,维修平面交叉54处,设置标志406架、标线14904平方米、路侧护栏3150米、道口标柱108根。
(2)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二级公路,全长23.822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218675平方米,拆除重建涵洞25道,增设涵洞1道,维修平面交叉81处,设置标志256架、标线9599平方米、路侧护栏9910米、道口标柱292根。
(3)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二级公路,建设里程43.950公里;沥青混凝土路面457407平方米,维修桥梁11座(含维修利用大桥607.5米/1座),拆除重建涵洞4道,维修涵洞16道,维修平面交叉58处,改造道班场区路面2处,设置标志370架、标线23434平方米、路侧护栏13520米、道口标柱584根,维修更换停靠站雨棚10座。
2.2建设地点:密山市。
2.3试验检测服务期:总工期286天,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02月17日,计划交工日期为2025年11月30日;缺陷责任期2年。(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进场日期按服务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服务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按签订合同要求全部完成,并提交合格的检测服务报告之日止。
2.4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全过程检测(包含基层及面层技术服务)及竣(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的试验检测服务工作。
2.5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竣交工验收依据《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公路发〔2010〕65号)规定,标段工程交工验收质量评定为合格;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评定为优良。
2.6安全目标:在项目技术服务过程中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责任事故,实现零死亡。
2.7最高投标限价:675178.00元。其中: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宝清界至兴凯镇段:129613.00元;国道集贤至当壁公路临河至当壁镇口岸段:191767.00元;省道名山至兴凯湖公路兴光至兴凯湖博物馆段:353798.00元。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最低要求
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最低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检测服务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相关检测或累计完成过里程不少于80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相关检测;
(2)独立完成过1座大桥的相关检测(可包含在公路工程业绩中)。
3.1.3试验室主任最低要求
试验室主任1人。满足下列要求: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公路、材料、桥梁〕;
(3)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 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其中任意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3.1.4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与其所投标的工程对应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5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html)网站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3.6投标人未在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
3.7本次招标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形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相应项目,明确所投标段,在线支付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年01月10日08时00分至2025年01月17日08时00分(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2.0版)上线试运行公告》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4.2未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流程要求完成全部操作的,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4.3 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补遗均通过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2月11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别上传至“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逾期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其投标将被否决;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或只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3重要说明: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中,切勿出现有关报价内容,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报价在平台泄露,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如需填报价请用文字“报价见第二个信封”或符号“/”代替。
5.4该项目为线上开标,各投标人无需在现场开标,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交易平台(******/),在远程开标页面,按照《服务指南》中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开标期间投标人须使用CA锁进行线上解密。
5.5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为2025年02月11日9时00分,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以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结束后在交易平台上通知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开标时间为准。请各投标人在开评标阶段持续关注交易平台开标页面,如因投标人原因导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相应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等操作,其投标将被否决。
5.6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24******银行。如因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②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的相关规定执行。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发布。
7.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将评标结果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及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网站上进行公示。将公示以下内容: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对服务期的响应情况及文件中所列中标候选人业绩;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竣(交)工验收试验检测负责人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3)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4)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8.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监督单位:鸡西市交通运输局
电 话:******
招 标 人:密山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密山市房山路130号
联 系 人:鞠女士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经开区南岗集中区先锋路469号院内1号楼5楼南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或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试验检测资质,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证书。 |
注: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与其所投标的项目对应工程的施工、监理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业绩要求 |
投标人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以实际交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下列公路工程检测服务项目,交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且同时满足: (1)独立完成过里程不少于20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相关检测或累计完成过里程不少于80公里的二级公路工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的相关检测; (2)独立完成过1座大桥的相关检测(可包含在公路工程业绩中)。 |
注:
1、投标人如不满足上述资格审查条件,将被认为审查不合格。
2、试验检测业绩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包括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人评价),上述证明材料中应明确表述本标段评审所涉及到的工程内容及指标(投标人所附的业绩如无法体现评审所需关键数据的,该业绩将不予认定)。
信誉要求 |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在合同中违约且被驱逐出现场; 2、投标人在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ttps://credit.hl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html)网站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制) 6、投标人未在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 |
注:
1、近三年为2022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试验室主任 |
1人 |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道路工程、桥梁隧道工程)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资格证书〔检测专业同时包含公路、材料、桥梁〕; (3)提供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 2024 年07月至投标截止日,其中任意三个月本单位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其他项目撤离) |
注:
1.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2.试验室主任在投标人处已完成岗位登记。(查询结果网页截屏的彩色扫描件为准)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优先; (2)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或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取得较高信用等级的投标人优先(如果省级或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评价等级不一致,以最高的信用评价等级认定); (3)技术建议书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 b.承诺函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c.若采用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须满足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10)投标人的投标内容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明确的招标范围的相关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委托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5)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形。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 响应性评审 标准 |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 投标文件外封套所示标段与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上填写的标段号一致; (3)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5) 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6) 同一投标人未对同一标段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
2.1.2 |
资格评审标 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试验检测资质证书、CMA******银行公章的基本账户信息证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的网页截图。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主要人员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与本标段相关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同为一个单位负责人; (4) 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 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7)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 与本标段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 与本标段对应工程的施工承包人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商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0)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4.4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 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 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 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或“信用中国(黑龙江)”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试验室主任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 投标人未在黑龙江省2022年度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或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度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信用评价中被认定为D级。 (8) 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35分 主要人员:30分 业绩:25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和投标报价低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做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注:******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评审后,因有效投标不足3************委员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进行评审后,有效投标不足3******委员会应当在评标报告中阐明理由并推荐中标候选人。 |
续上表: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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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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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试验检测人员投入 |
30分 |
试验室主任 |
30分 |
(1)满足招标条件最低要求得18分; (2)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加2分,最多加2分; (3)每提供1项类似项目试验室主任业绩证明材料,加5分,最多加10分。 注:类似项目是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试验检测服务(不含养护项目); |
|
2.2.4(2) |
技术建议书 |
35分 |
试验检测服务工作重点与难点分析 |
10分 |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透彻,针对性强;得8~10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较透彻,针对性较强,得6~8分; 对本工程重点难点分析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6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
试验检测程序及措施 |
10分 |
程序合理;措施有力,得8~10分; 程序较合理;措施较有力,得6~8分; 程序、措施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6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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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方案 |
15分 |
提供技术方案合理可行,可操作性强,得12~15分; 提供技术方案较合理可行,可操作性较强,得9~12分; 提供技术方案满足招标文件基本要求的,得9分; 注:区间分值不包含下限,包含上限; |
||||
2.2.4(3) |
业绩 |
25分 |
近五年(2020年01月0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 1)满足招标文件最低要求得15分; 2)满足业绩最低要求的基础上,累计独立承担过的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试验检测业绩每增加10公里(应包含路面工程),加2.5分,最多加10分; |
|||
2.2.4(6) |
评标价 |
10分 |
评标得分计算公式: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1 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本次招标E1=0.5;E2=0.3。(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招标人设置成本价评估值,成本价评估值作为投标人投标报价是否“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重要参考依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成本价评估值的,该投标人应在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报价文件后对其投标报价作出书面说明,提供投标报价构成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成本价评估值=最高投标限价*0.85。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
注:
1. ******委员会成员总数为7******委员会各成员的单项打分分值小数点后保留一位,计算过程及计算结果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 试验室主任的个人业绩加分条件中,在满足资格审查的最低要求下,加分项不设年限要求。
3. 对于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的偏差率等计算评标价得分的过程值,均不对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进行限制;在开标现场,评标基准价暂按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进行记录;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后保留的小数点后2位数,以能够区分出不同评标价的得分高低为准。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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