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需求
按照市城管局有关工作部署,为营造新春嘉年华氛围,弘扬传统民俗文化,带动花卉产业发展,促进节日消费,现我局拟开展2025年坪山区迎春花市相关工作。
二、项目预算
项目总费用控制在26.29万元以内,包括方案设计费、材料费、运输费、安装费及各项税费等。
如响应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视为无效响应。在合同期内,因项目管理模式发生重大调整或基于政府决策、公共利益需要或维护法定权益需要可单方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
三、资格要求
(一)应答供应商须自行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参与本项目采购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等,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如报名供应商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且确实可能影响该项目公平公正的,采购单位有权暂停项目了解情况,报名供应商应当全权配合,经确认存在上述关联关系的,取消报名资格,作废处理,且根据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应供应商法律责任。
四、服务内容
项目内容包括中心公园喷泉广场主题花卉布置、中心公园入口主题花卉布置,现场悬挂灯笼、道旗、指示牌等,物料运输、安装及工作人员餐费等。服务单位须接受采购方的日常检查、监******消防、宣传、市场监管、应急管理、安全监督等部门工作。
五、需提供资料
本项目采用比选(综合评分)方式,综合评分得分最高者录取。
(1)报价单及方案;
(2)企业营业执照、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风险知悉确认书(详见附件)、声明及承诺函(详见附件)、未因违法违规受到市、区机关单位或社会组织管理部门通报批评、年检合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备注:应答文件内均不得出现“招标”“投标”“中标”等用语。以上所有资料,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无需装订),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本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六、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本次采购服务将于2025年1月6日启动,意向单位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提交相关采购报价文件至坪山区生活******办公室。
联系人:桂工
联系电话:0755-******
联系地址:深圳市坪山区******办公室
附件:1.2025年坪山区迎春花市项目的采购需求
2.2025年坪山区迎春花市预算清单
3.评审资料清单
4.风险知悉确认书
5.声明及承诺函
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1月6日
******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2025年坪山区迎春花市项目的采购公告.doc
采购公告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