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购买社区矫正社工服务项目更正公告(二)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2024ACCFN0054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长丰县购买社区矫正社工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2月18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t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无。
更正日期:2024年12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问: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一章磋商邀请—七、其他事项说明—“5.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根据本次招标文件对中小微企业的相关政策描述,我单位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在实际操作中无法确定是否包含在中小微企业认定范
围内,这使得我单位难以判断是否需要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建议明确说明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等非营利的社会组织
能否参加此项目的招投标。
答: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项目,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满足本项目的资格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司法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杨公路与南一环路交口
联系方式:05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1967、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敏
电话:0551-62721967、0551-******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