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编号:CR1101-XJ-2024-534
因工程施工需要,我项目拟采购一批工程物资,诚挚的邀请贵公司参与我项目本批次采购物资的报价。
一.询价内容
1.物资需求表
序号 |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轻钢结构棚 |
| 平米 | 1800 | 包工包料,需增设抗风设施,满足抗12级台风要求。 |
2 | T式板房 |
| 平米 | 400 | 包工包料,具体结构尺寸以甲方确认图纸为准 |
说明:表中数量为计划数量,实际采购过程中可能有所调整,最终以实际验收数量结算;表中所列物资的具体的结构尺寸需以甲方最终确认的图纸为准。
二.报价文件的递交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8日17时00分。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中国铁建云链平台(******),参与报价者须登录该平台,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平台报价的维护和报价文件的上传。
三.有关要求
1.报价文件资料要求(资质条件):报价函、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法人身份证、资质证书(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其他资料。
2.采用固定价结算,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运杂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搬运、储存、装车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3.质量要求
产品质量必须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技术标准及要求,每批货物必须附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及合格证,甲方凭此报告检验质量,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1)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设计图纸要求。
(3)业主及监理工程师提出的材料的质量要求。
4.货物验收方式
(1)货物到工地后,需方应及时组织验收,供方应提供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5.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5.1结算
每月15日为双方价款结算日期(即上月16日至当月15日内),结算前双方要在对帐确认单上签字认可,供方按双方确认的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供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才办理结算手续。供方不及时开具发票,需方有权拒绝支付合同款,供方不得因此要求需方承担违约责任。
5.2支付
(1)供方办理每月供货对账手续,在收到供方提交的合法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供需依据供方提交的结算确认单、货物发票在财务入账;
(2)入账后的次月内支付每批次货款的 70 %,若因特殊原因未支付的,则自动进入下一个支付周期,下一支付周期则支付上一次应支付货款的 70 %;依次类推;原则上一年内支付比例不超过 70 %;
(3)本合同全部供货结束后的12个月后,开始支付第一月供货金额的 30 %,下一个月支付第二批次的供货金额的 30 %,依次类推;
(******银行承兑、E信通、云信等票据支付,票据贴现成本由乙方承担。
6.报价有效期:60日。
7.未按要求维护报价及未按要求编制报价文件的,其报价将被拒绝。
8.其他要求:无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有限公司深圳外环高速公路深圳段三期(坑梓至大鹏段)工程第3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联 系 人:李新 联系电话:****** 邮 箱:
到货地址:深圳外环三期项目施工现场
******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
2024年12月25日